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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文明家庭推选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2-10-10 浏览:632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党委各部门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印发<安徽医科大学文明家庭创建标准和推选办法>的通知》(党宣字〔2022〕13号)精神,经研究,学校决定开展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文明家庭推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选条件

(一)推荐条件

1.市级文明家庭;

2.省级及以上五好家庭;

3.省级及以上最美家庭;

4.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、群团组织表彰的荣誉个人的优秀家庭;

5.军烈属、公安英烈属、荣誉军人、好军嫂、好警嫂等优秀家庭。

(二)不得申报和推选的情形

1.家庭成员违法违纪;

2.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;

3.家庭成员参与“黄、赌、毒”;

4.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;

5.家庭成员在文明、诚信方面有不良记录;

6.发生家庭暴力事件;

7.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;

8.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;

9.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10.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。

(三)推荐范围

凡本校教职工,近三年有以上荣誉个人或荣誉家庭之一的,且近三年内无任何“不得申报和推选的情形”的,均可由所在二级党组织择优推选。

二、推荐要求

1.各二级党组织要以推选活动为契机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医护员工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,建设新时代的家风文化,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。

2.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把关,严格推选程序,广泛征求意见,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,坚持优中选优,做到程序规范、客观公正,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、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家庭推选出来。

3.本次文明家庭推选活动,名额原则上不做要求,获推荐的家庭要认真填写申报表(附件1)和信息汇总表(附件2),并结合创建标准认真撰写“家庭主要事迹”,家庭各位成员的政审证明应由成员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出具。报送时请提供相关荣誉支撑材料(包括荣誉证书、表彰文件、媒体报道等),没有相关荣誉支撑材料的原则上不予接收。

三、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

1.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(附件1,含“家庭主要事迹”附页)、信息汇总表(附件2)、家庭各位成员的政审证明(一人一份证明),相关荣誉支撑材料。

2.各二级党组织请于10月30日下午下班前,将党组织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交至宣传部604办公室;电子版(含附件1和附件2以及家庭各位成员的政审证明和相关荣誉支撑材料的扫描件)打包(注明报送项目)传至党委宣传部邮箱1046620141@qq.com。

联系人:何海容,联系电话:0551-65176676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:1.安徽医科大学文明家庭申报表.doc

      2.安徽医科大学文明家庭申报信息汇总表.xls

      3.关于印发《安徽医科大学文明家庭创建标准和推选办法》的通知.doc


校党委宣传部(新闻中心)

2022年9月7日